第49屆
國泰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繪畫主題
「我愛健康生活」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主辦單位: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人壽)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世華銀行)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證券)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承辦單位: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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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中華民國造形藝術教育學會
HOTEL COZZI和逸飯店
臺北市萬華區馬場町社區發展協會
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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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組別:
以西元(下同)2024年9月之學籍為準,分為幼兒園、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等4組。 -
參賽方式:
參賽者僅得就下列兩種參賽方式擇一參加,且僅得繳交一件參賽作品,違反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
徵畫
- 徵畫期間:自2024年8月19日(一)起至2024年10月1日(二)止。
- 參賽者須至本活動網站:下載「第49屆國泰全國兒童繪畫比賽報名表」,並於填寫完整後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
- 交畫方式:參賽者可將參賽作品繳交予主辦單位所屬服務人員,或繳交至各地「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或「國泰證券」之服務據點。
戶外寫生
- 舉辦地點及時間:
- (1) 台南市台南公園-彩虹舞台:2024年9月7日(六)上午8:30~12:00。
- (2) 台北市青年公園-露天音樂台:2024年9月21日(六)上午8:30~12:00。
- 活動內容:現場寫生、互動小遊戲、「花草水晶球」藝術手作DIY、摸彩活動(詳細內容請見活動網站)
- 主/承辦單位將於當天提供圖畫紙,所需畫具請參賽者自備,參賽者應於當天活動結束前完成戶外寫生作品且完整填寫圖畫紙背面之報名表再繳交予現場工作人員,並得領取交畫紀念品。圖畫紙及紀念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參賽作品:
參賽者每人限以一件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包括參賽或展出等)之作品參賽,且該作品規格以四開畫紙(54×39公分)為限,畫具及繪畫材料不限。 - 評審作業:
- 1.初審:2024年10月上旬舉行。
- 2.複審:2024年10月中旬舉行。
獎勵
- 初審:獲得「入選獎」及「佳作獎」者,發給紀念獎狀乙張。
- 複審:於初審獲「佳作獎」之參賽作品可參加複審,複審獎項如下:
金
牌獎
預定錄取80名
(將依總收畫數量彈性調整名額)獎勵包含
獎牌、畫冊、獎品銀
牌獎
預定錄取120名
(將依總收畫數量彈性調整名額)獎勵包含
獎牌、畫冊、獎品銅
牌獎
預定錄取160名
(將依總收畫數量彈性調整名額)獎勵包含
獎牌、畫冊、獎品優
選獎
預定錄取480名
(將依總收畫數量彈性調整名額)獎勵包含
獎牌、畫冊 - 網路人氣按讚獎:
於2024年11月18日(一)至2024年12月16日(一)期間,開放大眾於活動網站上對各組別獲得金牌、銀牌及銅牌獎者進行按讚投票,各組獲得票數最多前兩名者,可獲得「臺灣各種吧」小禮物乙份;惟獲票數相同之得獎者,其獲獎資格由主/承辦單位抽籤定之。
得獎名單公告
一、初審:得獎名單將於2024年10月下旬於活動網站開放查詢。
二、複審:得獎名單將於2024年11月中旬於活動網站開放查詢。
頒獎
- 獲得初審「入選獎」及「佳作獎」之得獎者,主/承辦單位將由得獎者繳交參賽作品之通路 (如國泰人壽業務人員、國泰世華銀行、國泰證券) 代贈獎狀。
-
獲得複審「金、銀、銅牌獎」之得獎者,主/承辦單位將以舉辦頒獎典禮之方式頒發獎勵,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於活動網站。
獲得複審「優選獎」之得獎者,主/承辦單位將由得獎者繳交參賽作品之通路 (如國泰人壽業務人員、國泰世華銀行、國泰證券)代贈獎勵。
- 參賽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下同)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已詳閱及同意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定。
-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還,無論得獎與否,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如需保留作品原件,請自行斟酌是否參賽。每人限以一幅作品參賽,如有重複投稿者將由主辦單位擇一刪除,如有臨摹或由他人代畫者均不予參與評選。 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人格權),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並同意將參賽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承辦單位或所指定之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印刷、複印、錄影、攝影、掃描、翻拍、編輯、重製、公開展示等),且得公開發表、公開播放、散布、傳輸、發行於各種傳播媒介。參賽者亦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承辦單位或所指定之人得於本活動舉辦及後續報導、宣傳等之範圍內,拍攝、編輯、使用、公開展示其肖像(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姓名及聲音等,且得公開發表、公開播放、散布、傳輸、發行於各種傳播媒介。參賽者違反其同意暨擔保內容者,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勵,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致主/承/協辦單位受有損害者,並應負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主/承/協辦單位所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
-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水準,彈性調整各組別之實際獲獎名額。
- 戶外寫生參賽者應認知並瞭解戶外寫生屬戶外活動性質,參加前請自行確認體能及健康狀況。如因參加致身體不適,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協辦單位無涉。
- 主/承辦單位就本活動內容記錄彙整後以文字、影音、網路及其他各類型呈現之著作,其著作權人均為主/承辦單位,就該著作物享有完整之著作權與所有權,得自由運用,參賽者絕無異議。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全年度自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國泰證券累積超過新臺幣(下同)1,000元時,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國泰證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逾20,010元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國泰證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得獎者因參與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賽者之義務,概與主/承/協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參賽者已明確瞭解並同意主/承/協辦單位因辦理本活動之一切需要或其他法令許可目的(下稱特定目的),得將參賽者提供之姓名、聯絡方式及其他於本活動相關書件或依法可得蒐集之個人資料,於前開個人資料蒐集特定目的存續期間、相關法令規定及為維護參賽者相關權益所必要(如預備未來供參賽者查詢、得獎通知)之期間內(以孰後屆至者為準),供主/承/協辦單位、因前開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作業需要受主/承/協辦單位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及依法有權機關(構)與金融監理機關,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於前揭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
- 主/承/協辦單位於未經參賽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賽者於本活動期間內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向主/承/協辦單位(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主/承/協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2)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依法需先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惟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時,因主/承/協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賽者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4)於前開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惟主/承/協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賽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或請求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與利用其個人資料者,將喪失本活動之參賽或得獎資格。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參賽作品、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經主/承辦單位認定參賽者、參賽作品或得獎情況,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足以影響本活動公平性或侵害其他參賽者權益者,主/承辦單位除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刪除參賽作品或取消得獎資格外,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致主/承/協辦單位受有損害者,並應負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主/承/協辦單位所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
- 本活動獎勵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承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得獎者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將獎勵讓與他人、以其他物品替代或折換現金,若有遺失或被竊,主/承辦單位將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主/承辦單位非獎勵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勵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故本活動獎勵之使用方式、期限及相關限制等,悉依該獎勵所載(/附)之使用說明及相關須知為準,若有疑問請洽製造者及提供者。如因本活動獎勵引起爭議、糾紛、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民、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由製造者及提供者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 主/承辦單位保有以公告方式隨時解釋、補充、修改、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